1月22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开展涉渔场所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售卖野生鱼等违法犯罪行为。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前往我区部分涉渔餐馆和渔具店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排查餐饮企业的门楣、店招店牌、菜单菜谱上是否有“野生鱼”“长江鱼”“江鲜”“河鲜”等敏感字样,是否有销售、加工野生渔获物等违法行为。检查中,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发现一餐馆涉嫌经营天然水域渔获物,执法人员立即将渔获物进行采样封存。接下来,样品将被送到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确定为野生个体,将依法对餐馆业主进行严厉查处。
“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第一年,针对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下一步,我们将对全区涉渔餐馆及渔具店开展明查暗访,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民警辛正立告诉记者。
随后,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还实地查看了渔具店是否存在销售禁用渔具的情况,并对渔具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等进行了详细了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还向渔具店经营者进行了普法宣传,要求他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法律禁止的渔具。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罗开禄表示:“我们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食用野生鱼,广大商家也不要销售野生鱼。如有市民发现违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可向区农业农村委行政执法支队举报,举报电话为68867722。”
记者 刘美君